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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行情报区区域管制标准操作程序

1. 总则

1.1 介绍

本文档用于辅助VATSIM中华人民共和国分部(VATPRC)的管制员在北京飞行情报区提供区域管制服务,其提供了一些与区域管制区运行有关的信息。

由于制作时间和篇幅限制,本文档所覆盖的内容可能不完全。

撰写此文件的目的主要在于补充可能需要使用到的运行信息。分部并不要求所有管制员都记忆本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但在需要时可供管制员进行参考。

所有上线北京飞行情报区内区域管制区提供区域管制服务的本分部管制员、管制学员和客座管制员都应当仔细阅读此文档并知晓关键内容。

在日常上线中,如无特殊情况,将默认按照此文档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航空器移交以及提供管制服务。如对文档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VATPRC5。

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1.2 登陆信息

管制员仅可使用以下呼号上线VATSIM网络进行管制。具体的使用方式见下文。 |登录名|范围|频率| |:---:|:---:|:---:| |ZBPE_CTR|北京区域 (情报区扇)|125.900| |ZBAA_CTR|北京区域 (合扇)|126.700| |ZBHH_CTR|呼和浩特区域 (合扇)|133.700| |ZBAA_N_CTR|北京区域 (北扇)|127.700| |ZBAA_C_CTR|北京区域 (中扇)|128.300| |ZBAA_W_CTR|北京区域 (西扇)|134.150| |ZBAA_S_CTR|北京区域 (南扇)|118.950|

1.3 空域

北京飞行情报区是中国大陆空域内流量最大的情报区之一,其由两个区域管制区组成,包含: - 北京区域管制区(ZBAA_CTR) - 呼和浩特区域管制区(ZBHH_CTR) 情报区同时与多个飞行情报区接壤,包含: - 上海飞行情报区(ZSHA) - 兰州飞行情报区(ZLHW) - 武汉飞行情报区(ZHWH) - 沈阳飞行情报区(ZYSH) - 乌兰巴托飞行情报区(ZMUB)

注意: 1. 情报区边界和管制区边界并不一定完全相同。 2. 与其他分部的管制员进行移交时,严格按照对应LoA或协调方案进行。 3. 北京区域管辖的济南区域及郑州区域之空域为高空部分,对于低空或地面机组不提供管制服务。 4. 部分机场(如海拉尔)虽机场代码为ZB开头,但其机场属于沈阳飞行情报区管辖,请确认机组位置是否在管制范围内

2. 通用操作程序

2.1 进近与终端管制合扇

登录名 范围 频率
ZBAA_APP 北京进近 (合扇) 120.600
ZBAD_APP 大兴进近 126.500
ZBAA_F_APP 首都进近 126.100
ZBTJ_APP 天津进近 (合扇) 127.900
ZBSJ_APP 石家庄进近 (合扇) 120.450
ZBHH_APP 呼和浩特进近 (合扇) 124.850
ZBYN_APP 太原进近 (合扇) 119.200
ZBDS_TWR 鄂尔多斯塔台 (程序塔台) 118.150

2.2 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

管制员应当时刻监视机场的METAR信息以确定正确的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部分机场由于其他用户活动频繁原因,过渡高度和过渡高度层并不是标准的3000m/3600m,管制员需要根据公布航图对TA/TL进行二次确认。

管制员必须在QNH变化后及时向机组通报新的QNH值。

对于全程在过渡高度层以下飞行的IFR航空器或VFR航空器,管制员应当对其高度时刻保持监控并及时给出对应更新的QNH值。

2.3 临时高度分配

除非LoA或管制席位间临时协调,否则禁止引导航空器突破管制席位的最高/最低高度,目的是防止突破高度之后的航空器影响其他管制席位的正常运行。管制员应当熟悉所管制的席位和邻近管制席位的最高/最低空域高度,防止产生冲突。

管制员可以视情况向航空器发布“沿程序下降”指令,此指令一般用于进近未上线或是进场程序开始点离进近扇区边界距离较远的情况。发布该类指令时,管制员必须修改航空器临时高度并且通知航空器其应当停止下降的高度,以反映指令的发布。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管制员还应当监控航空器下降率,防止其突破程序高度限制和临时高度限制,或是因未领会指令而发生其他的潜在冲突问题。

2.4 METAR

管制员应当时刻监控每个活动机场的METAR信息,并据此制定合理的运行方案。当METAR发生较大变化或是出现可能危及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天气类型时,应当立即通知航空器。

危险天气包括龙卷风、漏斗云、水柱、严重/极端乱流(包括晴空乱流),严重结冰,冰雹,低空风切变以及任何其他报告的对飞行操作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现象。

2.5 ATIS

区域管制员可以开设其范围内最多四个机场的ATIS频率。管制员应当时刻保证ATIS中的信息是有效且最新的。当ATIS更新时,管制员必须口头告知频率内所有航空器,并且将ATIS更新信息自动或手动发送至ATC协调频率。

3. 合扇席位划分

登录名 呼号 频率 职责范围
ZBPE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25.900 北京区域管制区、呼和浩特区域管制区、济南高空管制区和郑州高空管制区
ZBAA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26.700 北京区域管制区
ZBHH_CTR 呼和浩特区域 Hohhot Control 133.700 呼和浩特区域管制区

3.1 ZBPE_CTR

ZBPE_CTR为情报区扇,其是北京FIR内最大的一个区域管制扇区,默认管制空域包含情报区内所有区域管制区、终端管制区和机场管制区,以及其代管之济南高空管制区和郑州高空管制区。该席位在真实中并不存在,其为模拟中为迎合空域管理需要所创立的虚构席位。虽然ZBPE_CTR的呼号也为“北京区域”,但管制员应当了解该席位与真正的北京区域管制区之间的差异。

由于北京情报区内空域结构复杂,机场和终端区数量多,航路流量大,管制员可能无法在所有时间都对空域内所有的航空器提供管制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管制员应当优先保障从热点机场(管制区)起飞或者即将落地热点机场(管制区)的航空器。

热点机场(管制区)包括: - 北京终端管制区(ZBAA,ZBAD,ZBTJ) - 呼和浩特进近管制区(ZBHH)

ZBPE_CTR同时覆盖济南高空管制区和郑州高空管制区,因此在7800m以上,下列状况之机组应于管制区边界移交给相应单位,而非在情报区边界: - 沿A593前往上海飞行情报区之机组于UDINO后移交给上海区域 - 飞越京广大通道机组于VARDU(W45)、OBLIK(A461)、ENLAB(W37)前移交给广州区域 - 机组下降至7800m,并有持续下将之需要,移交给低空管制单位

3.2 ZBAA_CTR

ZBAA_CTR为北京区域管制区合扇,呼号北京区域(Beijing Control),包括北京区域管制区所有高低空扇区以及其代管的济南高空管制区和郑州高空管制区。

ZBAA_CTR不需要对济南、郑州、呼和浩特管制区的低空空域(7800m以下)航空器提供管制服务。

ZBAA_CTR与北京终端管制区、石家庄进近管制区、太原进近管制区直接接壤。与以上三个终端区的进近管制员进行航空器移交时,必须严格按照SOP规定移交。

3.3 ZBHH_CTR

ZBHH_CTR为呼和浩特区域管制区合扇,呼号呼和浩特区域(Hohhot Control),垂直空域范围为GND-7800m。

4. 分扇席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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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北京区域北扇

登录名 呼号 频率 职责范围
ZBAA_N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27.700 ZBAA AR01/02_1/07/08

北京区域北扇覆盖呼和浩特管制区7800m以上空域,主要流量为过境机组。

运行提示: 1. 乌兰巴托飞行情报区使用公制单位,切勿于移交前让机组下降至英制单位高度

4.2 北京区域中扇

登录名 呼号 频率 职责范围
ZBAA_C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28.300 ZBAA AR02_2/03/04/05/06/12/13/14/15/16/17/18/19/20/21/22/32/36

北京区域中扇主要流量为北京终端区进离场机组,以及上海飞行情报区过境机组,空域垂直范围为GND-12500m。

运行提示: 1. 有关北京终端区移交详见北京终端区SOP 2. 西扇未上线时,中扇代管西扇空域 3. 给予直飞或雷达引导时,禁止让机组飞越ZB(P)801禁区

4.3 北京区域西扇

登录名 呼号 频率 职责范围
ZBAA_W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34.150 ZBAA AR09/10/11/33/34/35

北京区域西扇主要流量为从西安区域前往北京终端区进场机组,并做初步排序。垂直范围为GND-12500m。

运行提示: 1. 西扇未上线时,中扇代管西扇空域

4.4 北京区域南扇

登录名 呼号 频率 职责范围
ZBAA_S_CTR 北京区域 Beijing Control 118.950 ZBAA AR23/24/25/26/27/28/29/30/31

北京区域南扇为郑州、济南高空管制区,垂直范围为7800m-12500m,对于北京终端区进场机组进行初步排序。

运行提示: 1. 机组在本扇区内需要下到7800m以下时,需移交至相应单位

5. 终端区移交

5.1 说明

实际运行中,如移交目标在本SOP内有规定明确的移交方式的,按照SOP移交。如未规定明确移交方式的,按照实际协调结果移交。

本节仅包括重点区域的移交方案。未来修订可能会逐步完善其他终端区。

5.2 北京终端区

具体运行规则参见北京终端区标准运行程序。当北京终端区SOP与本SOP有内容冲突时,以北京终端区SOP为准。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AA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DUGEB DUGEB前10nm 5400/5100 ZBAA_APP
AVBOX AVBOX前10nm 5400/5100 ZBAA_APP
DUMAP DUMAP前10nm 5400/5100 ZBAA_APP
GUVBA GUVBA前10nm 4500/4200 ZBAA_APP
OSUBA OSUBA前10nm 3900/3600 ZBAA_APP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AD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ELAPU ELAPU前10nm 3900 ZBAA_APP
AVBOX AVBOX前10nm 3900 ZBAA_APP
BELAX BELAX前10nm 3600 ZBAA_APP
BUMDU BUMDU前10nm 4800 ZBAA_APP
DUMAP DUMAP前10nm 3900 ZBTJ_APP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TJ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GUVBA GUVBA前10nm 6000 ZBAA_APP
AVBOX AVBOX前10nm 2700(STD) ZBTJ_APP
DUMAP DUMAP前10nm 2700(STD) ZBTJ_APP

5.3 石家庄终端区

  • 石家庄终端管制区垂直范围为GND-3600m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SJ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IDGIS IDGIS前10nm 3000/3600 ZBSJ_APP
VAKDA VAKDA前10nm 3600 ZBSJ_APP
TONOV TONOV前10nm 3000/3900 ZBSJ_APP
AVLIS AVBOD前10nm 3900 ZBSJ_APP
LIKIT LIKIT前10nm 3900 ZBSJ_APP

5.4 太原终端区

  • 太原终端管制区垂直范围为GND-4500m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YN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VAGBI SUGDO前10nm 3600/4200 ZBYN_APP
ANPIG ANPIG前10nm 3600/3900/4200 ZBYN_APP
BISAL BISAL前10nm 3900/4500 ZBYN_APP
TUTNA NITID前10nm 3900/4500 ZBYN_APP
OMKAK OMKAK前10nm 3900/4500 ZBYN_APP
TODAM YN521前10nm 3600/4200 ZBYN_APP

5.5 呼和浩特终端区

  • 呼和浩特终端管制区垂直范围为GND-5700m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HH,且跑道为08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TMR HH615前40nm或边界前10nm 5400/4800 ZBHH_APP
LUGVU LUGVU前10nm 5400/4800 ZBHH_APP
TODAM LAXIB前40nm或边界前10nm 5700/5100 ZBHH_APP
VALNI RUSER前15nm或边界前10nm 3900/4500 ZBHH_APP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HH,且跑道为26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TMR IGPAS前10nm 5400/4800 ZBHH_APP
LUGVU LUGVU前10nm 5400/4800 ZBHH_APP
TODAM HH716前20nm或边界前10nm 5700/5100 ZBHH_APP
VALNI RUSER前15nm或边界前10nm 5700/5100 ZBHH_APP

5.6 鄂尔多斯塔台管制区

  • 鄂尔多斯塔台管制区垂直范围为GND-3600m
  • 当航空器落地机场为ZBDS时,按照下表移交:
进场点 移交点 移交高度 移交单位
ALGOV DS601前10nm 3000/3600 ZBDS_TWR
UGPOR VEXEB前20nm或边界前10nm 2700/3600 ZBDS_TWR

6. 区域移交

6.1 呼和浩特管制区

(保留)

6.2 上海飞行情报区

  • 经W40PANKI落地济南机组在PANKI前10nm、高度3900移交给济南进近

6.3 广州飞行情报区

  • 飞越京广大通道机组于VARDU(W45)、OBLIK(A461)、ENLAB(W37)前移交给广州区域

6.4 武汉飞行情报区

(保留)

6.5 兰州飞行情报区

(保留)

6.6 沈阳飞行情报区

  • 经W34/W36ANRAT落地大连机组,在ANRAT前10nm、高度6300移交给大连区域

6.7 乌兰巴托飞行情报区

(保留)

7. 重点空域运行规则

  • 特殊航路运行规则
航路 航路运行 高度限制 移交点 移交单位 备注
A461 双向 北单南双 OBLIK 广州区域 作为备用航路
W37 向南单向 双数 ENLAB 广州区域
W45 向南单向 双数 VARDU 广州区域
W56 向北单向 单数
B208 双向 北双南单 FYG 上海区域
B208 双向 北双南单 NIXAL 乌兰巴托区域
W28 单向向西 双数 KEVOB 兰州区域
W69 单向向东 单数 DKO 兰州区域 在DKO至GUVBA段7800以下双向使用

8. 附录

(无)